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宪法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学习宣传和推进宪法实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12月4日上午,我院组织多名干警在龙门广场参加由河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津市司法局举办的宪法宣传活动。
河津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普法责任单位之一,在本次活动现场通过版面宣传、发放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有针对性地宣传新修订的宪法内容、检察机关的职能、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的相关知识,对群众的法律疑问耐心解答,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法治河津建设的积极性,坚定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信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